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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:公共场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管理措施

发布时间:2020/01/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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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科慧钜研究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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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120日电 近期,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。截至12018时,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,其中确诊病例217例(武汉市198例,北京市5例,广东省14例);疑似病例7例(四川省2例,云南省1例,上海市2例,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,山东省1例)。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,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,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。

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卫健委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;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
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人员,可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的相关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和进行处置。

中国空调清洗行业联盟建议:1、开启集中空调新风系统,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。2、开启空气净化装置(如有),或采取其他方式对室内环境空气进行消毒处理。3、做好个人防护(如佩戴口罩),保持个人卫生。4、如发现疑似患者,及时送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5、如发现疫情,及时上报卫生管理部门,并对相关区域采取隔离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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